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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清理城区废品回收点被指一刀切,当地停止执行将整改

更新日期:2024-05-09T03:05:39 | 人感兴趣
    近日,甘肃嘉峪关市群众反映当地“一刀切”清理城区“废品”回收点。最新通报显示,嘉峪关市政府已废止相关通知,对原有做法进行彻底整改。

    据中国政府网“督查回声”栏目9月28日消息,嘉峪关群众早前反映当地发布《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以“一刀切”方式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清理,导致个体经营户难以经营,长远看也不利于城区垃圾回收和环境保护。

    甘肃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办通知后,立即组织核查办理。

    经核查,2020年7月嘉峪关市下发《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全面停止了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经督查研判,这一做法不符合甘肃省政府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对此,嘉峪关市政府立行立改,废止《关于全面停止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回收业务的通知》,制定发布《关于推行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对原“一刀切”清理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做法进行彻底整改。

    消息称,新政策对符合标准的城区回收网点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标准的回收网点,市政府将帮助其整改或引导其迁至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市场经营。其中,对符合搬迁补助发放条件且自愿搬迁的回收网点,市政府将给予奖补资金支持。

    根据当地媒体早前报道,7月7-9日,嘉峪关市商务局联合公安、城市管理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保、街道社区集中开展了“城区固定回收网点全面停收”专项行动。

    消息称,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是根除城区固定回收网点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及居民生活和环境卫生顽症,落实嘉峪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统一规划、集中经营”政策,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嘉峪关市再生资源固定回收网点清理后,将推行“电话预约上门回收+下社区进小区定时定点流动回收”新模式。流动回收必须做到“日收日清、不乱堆乱放、不影响居民生活”等经营规范,回收物须及时清运出城至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堆放及分拣销售。

    嘉峪关当地媒体早前报道还指出,据了解,因为城区原回收站点普遍存在“散乱污、脏乱差”等现象,影响了人居环境和嘉峪关市文明城市测评。为消除安全隐患、方便经营和管理,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必须取缔不符合规划设置回收网点,并禁止无证照经营行为。

    当时报道还介绍,经营户不配合嘉峪关市回收行业“统一规划、集中经营”政策,继续在城区私设固定回收点,或从事流动回收不遵守日收日清等行为,则将受到处罚。工作人员解释,依据《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规定,对设置回收经营场地不符合本地区行业发展、网络体系建设规划和环保要求的,可处以1-3万元罚款处罚,直至取缔;对不遵守“日收日清、不超时堆放、不扰民”等流动回收行为的,可处500-30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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