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的 《关于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政策的通知》,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的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 (2014年版)》,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日臻完善。
从2012年起,我国发布了五批享受基金补贴的企业名单,基本覆盖全国各地;有资质企业年处理能力超过1亿台 (实际可能更多)。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电子废物回收、加工利用和处理处置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解决了大量进城农民就业问题,形成了一定的发展模式和宝贵的管理经验。
“二次污染”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次污染”不容忽视。个体户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主力军。受资源效率、环境意识,以及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和市场等方面影响,小作坊对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处理方式粗放,有用成分的回收利用水平较低,凭一把锤子、一个硫酸池来提取电路板中贵重金属的现象依然存在,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洋垃圾”问题偶有出现。“七类”废物是我国铜、铝等金属的主要来源,因提取有用元素和最终处置等环节污染环境,原国家环保总局等五部委局1996年联合发文,要求加强“七类”废物定点企业管理和配额制。虽“洋垃圾”进口有所减少,却滋生出审批的“寻租”和指标的“倒卖”问题。
拆解生产线增长过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四机一脑产品,可获得每台35—85元不等的补贴。实施中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不同产品间得到补贴的废物处理量占比差别明显,如报废空调器处理量约占总处理量的0.01%,报废电视机处理量占总处理量的94%;二是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抬高了电子废物的回收价格;基于7%的报废量和周边收集的累计,总量高估导致拆解生产能力上得过多过快,“吃不饱”问题突出。
营改增后企业税负重。虽然国家对部分企业免税,但因不能开增值税发票,无进项税抵扣相当于又征收了该部分增值税,实际税负加重。企业在出售废旧物资时,原来按5%全额上交税金;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按17%上交税金,结果税负水平增大。与此同时,享受基金补贴的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