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再用必须建立合理、完整的回收体系

更新时间:2025-04-29T08:04:38 | 人感兴趣
2011年开始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这也被业内人士看作“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延续。2012年7月1日开始,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推出,是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电子产品,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处理基金。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对生产企业的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对拆解处理废旧电器的企业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通过补贴的形式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到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中去。2012年7月和2013年2月,国家先后发布了两批纳入基金补贴范围的处理企业名单,共有64家企业入围,成为受国家政策扶持的“正规军”。2013年11月1日,财政部表示,首批6.3亿元资金将陆续发放给第一批纳入基金补贴范围并已实施废旧家电拆解的企业,39家企业获益。

    5. 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路在脚下

    随着家用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的生产量、消费量和普及率逐年增加,更新换代速度逐步加快,电子电器废物带来的环境压力日益凸显。目前,约有500万台电脑和上千万部手机已进入淘汰期。国家环保总局估计中国电子电器废物年产生量约为111万吨,约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

    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工作应借鉴国外的经验,考虑和结合我国的国情,推行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化。应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的,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家电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广。

    有关部门应探索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化道路,进一步明确相关方的责任,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回收处理、收费、监督等相关机制,规范目前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和着眼长远的发展。在我国,要很好地执行废旧家用电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控制在回收处理废旧家用电器工作中的环境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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