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黑色金属冶炼企业是再生资源公司的主要销售对象,两者之间唇齿相依,唇亡必定齿寒。
6、两头挤压再生资源企业生存环境堪忧
2000年前后,全国总社号召全国再生资源行业二次创业。当时供销系统县以上再生资源企业由2800余家调整缩减为2200余家(县以下回收企业起码是县以上回收企业的三至四倍,况且还有供销、物资两大系统),现如今估计县以上企业还不到2200家。那么税务总局透露的60000多家又是如何组成的呢?
据调查分析:自国家取消再生资源特种行业管理后,大量私营、股份制回收企业注册登记,另外各种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利废企业也在该时间段建立了一大批一对一回收公司,这二者在60000多家中所占的比例预计达60~70%。
2009年3月18日,山东省再生资源协会,山东省物资再生协会在“关于对再生资源增值税先征后退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中也反映:2001年5月1日铅山东全省只有退税企业227户,而目前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就达8200多户,与2001年相比,增长数达3512.33%。
杭州市区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也自公安机关改特业管理为登记备案后从原先的200余家迅速扩大到500余家。
县以上再生资源企业,由于再生资源业态以及面对大量私营、个体回收企业的挤压,还有利废企业一对一回收公司的不规则、不规范竞争,其生存空间十分狭小,生存境况堪忧。
以上六个方面简述了我国再生资源行业现状及处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一个有着广泛就业基础的新兴行业,有人赞誉她是朝阳产业。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有人选文称谓她是:弃之一文不值,收之黄金万两。但她仍然是一个容易被人们淡忘的行业,仍然缺乏社会认知度,是一个十足的弱势群体,需要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扶持。
二、我国再生资源税收政策的历史演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国家开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