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付申报审批操作办法

更新时间:2025-05-14T01:05:23 | 人感兴趣
bsp; 1、退税申请文件原件;

    2、《增值税退税申请表》

    3、完税凭证复印件;

    4、相应的纳税申报表;

    5、《一般增值税稽查结论》复印件;

    6、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7、损益表复印件;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主管税务、国库部门对税收缴库的相关证明;

    1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12、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1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为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不要求纳税人提交其与客户通过银行交易的详细记录,对于有疑问的,可到纳税人机构所在地等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1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申明。

    15、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人在当年第一次退税以后再申请退税时,只需向初审财政机关提交1、2、3、4、6、7、10、13、15等资料。

    五、退税审批程序

 &n

[1] [2] [3] [4]

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买卖废品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商务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废品行业企业名录 |
Powered By 中国废品回收网 废品回收价格行情 废品站
www.zgfeipin.cn 百度XML 蜀ICP备190248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