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申报审批操作办法

更新时间:2025-05-14T12:05:37 | 人感兴趣
映,对复审、终审财政机关在执行退税审批程序中有不同意见,可依法向财政部和有关部门提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上述企业所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六)初审财政机关在每年度终了后20日内,向省专员办、省财政厅报送退税工作总结。总结应反映退税审查工作情况、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十、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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