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废水和废物)综合回收利用率为目标,提高冶金、电力、医药、石化、造纸、建材、轻纺等废弃物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抓好一批综合回收利用企业,促进可再生资源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与技术,促进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新兴行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重点抓好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废铅酸蓄电池、废旧农膜和包装物等废弃资源回收利用。
(三)区域工业生态与企业生产清洁化。在区域、园区(块状经济)和企业三个层面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和特点,构建、整合区域、园区(块状经济)资源流、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和技术流,合理延长工业产业链;以生态化改造为目标,建设共有技术平台和基础设施,发展生态工业,实现区内资源消耗减量化和循环化。企业要按照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目标要求,以实施清洁生产为主要途径,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以本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标准,大力开展节约降耗活动,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
四、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制定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将工业循环经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研究和制定《浙江省促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能源节约中长期规划》、《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编制适合本地区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工业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制订和落实工业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材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完善主要耗能、耗水等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完善主要耗能(水)行业节能(水)设计规范。加快制订和实施主要用能设备能效、重点用水行业和产品取水(用水)定额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完善和执行强制性产品能效标识和再利用标识制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行绿色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