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和保洁。
3.7 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系统。 在切实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同时,新建2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2004年建成第一座,2005年建成第二座,形成日处理65吨的能力,使我市医疗废物全部纳入规范化安全管理。
3.8 规范餐厨垃圾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2004年出台《北京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在大兴区魏善庄、朝阳区高安屯、通州区董村、海淀区六里屯各建设一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2004年建成两座,形成日处理能力600吨;2005年再建成两座,新增日处理能力600吨,届时达到日处理能力1200吨的规模。
3.9 完善粪便集中处理系统。2003年底,城八区建成10座粪便集中处理设施,基本满足城八区约每日4400吨粪便集中处理的需要。郊区卫星城在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同时,要加快粪便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卫星城粪便集中处理规划目标是:2003年达到30%;2004年达到40%;2005年达到50%;2006年达到60%;2008年达到80%。
四、实现生活垃圾治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4.1 引入竞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到2008年,我市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总投资约32亿元。市、区两级财政要不断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改变建设资金政府大包大揽,行业垄断经营的模式。要通过建立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广泛吸引境内外社会资金和企业参与这些项目的投资与运营。要建立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要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运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这些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4.2 依法加强管理,落实各级责任。全面落实《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依法加强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市、区县、街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好本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单位和个人要做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城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