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基本形成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二)工作任务
3.2 加大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落实奥运行动计划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发展目标,2008年前,要完成新建15座垃圾处理设施,形成日处理垃圾1.25万吨的能力。具体建设项目包括:垃圾填埋场3座,综合处理厂7座,焚烧厂3座,转运站2座。具体建设计划是:2003年建成门头沟焦家坡垃圾卫生填埋场;2005年前建成丰台垃圾处理厂、阿苏卫、董村、朝阳、海淀、房山、怀柔7座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大屯、石景山2座垃圾转运站;2008年前建成安定二期、大杜社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朝阳、南宫、海淀3座垃圾焚烧厂。
3.3 提高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八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3年达到91%;2004年达到93%;2005年达到94%;2006年达到96%;2007年达到97%;2008年达到98%。
3.4 加快郊区垃圾收集处理的规范化管理。2008年前,对我市各卫星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便于收集运输的平原地区的垃圾,全部收集到规范的处理场进行处理,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3年达到20%;2004年达到30%;2005年达到35%;2006年达到40%;2007年达到45%;2008年达到50%。其它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按照规划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简易处理。
3.5 扩大垃圾源头分类覆盖范围及资源利用水平。采用先进处理工艺和科学技术政策,提高综合利用率。到2008年,城镇地区垃圾源头分类率要由目前的15%提高到50%;垃圾资源化率由目前的10%提高到30%。
3.6 治理堆积量在200吨以上的73处垃圾堆积点。2003年前治理四环路以内的9处;2004年前治理四环路至五环路之间的28处;2005年前治理五环路至六环路之间的36处,同时配套改造和完善垃圾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