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推动作用,形成稳定的废物利用和资源再生能力,带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重点工程新增3亿吨年利废能力的总体目标,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一)建设一批尾矿提取有价元素和整体开发利用示范基地,新增3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尾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20%;(二)建设一批煤矸石生产化工产品和新型建材示范基地、煤矸石井下充填示范项目,新增9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三)建设一批粉煤灰高附加值、大掺量综合利用基地,扶持一批专业化利用骨干企业,新增6000万吨的年利废能力,粉煤灰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四)建设一批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磷石膏化学法利用基地和工业副产石膏改良土壤试点项目,新增2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其中脱硫石膏、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30%;(五)建设一批冶炼渣提取有价元素联产新型建材示范基地、钢渣预处理和“零排放”以及赤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增4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冶炼渣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0%;(六)建设若干百万吨以上的建筑废物生产再生骨料及资源化产品示范基地和装备制造示范项目,新增4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大中城市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七)在十三个粮食主产省建设千个年利用万吨以上的秸秆循环农业生态工程和一批秸秆固化成型、气化、木塑、板材、清洁制浆示范项目,新增6000万吨的年利用能力,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为保障目标实现,“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宏观指导,从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推动方案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