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及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厚度在0.025毫米以下的塑料袋应禁止生产、销售及使用;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此外,塑料袋上应标注环保性文字、安全警示、生产厂家、承重等信息,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应注明“食品用”字样。
记者走访朝阳区一家社区菜市场发现,不仅提供的塑料袋没有任何说明,而且摊主多免费向顾客发放超薄塑料袋。几位菜贩告诉记者,今年菜价本来就偏低,再多收几毛钱担心更卖不出去。而在市场的一处角落里,彩色的超薄塑料袋堆积一团,“限塑令”在这里失去效力。
“农贸市场规模较大且交易灵活,往往是合格塑料袋与不合格塑料袋混着卖,不知不觉就形成高低两端翘板式的质量状态。”日前,由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在北京一些农贸市场,高质量塑料袋主要是为应付检查,真正购买的人很少;而假冒伪劣塑料袋和超薄塑料袋,由于价格低廉,仍然是很多小商小贩的首选。
报告发布方今年四五月间在北京走访调查发现,即使农贸市场管理方要求商贩使用指定的塑料袋,也难以保证指定塑料袋符合国家规定的厚度标准,有些地方的塑料袋经销商也在销售质量差或应被淘汰的超薄塑料袋,报告认为,“市场经营者对市场内塑料袋的使用及销售情况并未做到真正监管,在做表面文章”。
“市场监管缺失造成超薄塑料袋使用泛滥。”董金狮认为,农贸市场的“限塑”管理应做到“三统一”——统一进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而且必须明示,进入市场的消费者要知道从哪里购买。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如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对市场经营方进行处罚。但上述报告指出,由于执法部门“跑得不勤、查得不严”,使得一些商户成为“限塑令”下的“漏网之鱼”。
与上述报告结论相呼应的是,人民网日前的一项相关调查也显示,34.2%的网友认为“限塑令”尚存监管盲区。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此前在公开场合承认,农贸市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