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开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已开发使用软件,今后对普通发票的管理也应开发使用有关软件,通过信息采集和稽核比对,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并结合国家税收总局规定的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编制规则,从严管理,进而形成对废旧物资行业各类发票使用情况的监控体系,有效地防范各种虚假发票的产生,保证废旧物资行业增值税链条的正常运行,使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制定一整套规范废旧物资行业的会计核算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和发票管理规定,加强对现金结算的管理,及时掌握该行业的经营状况,对废旧物资行业进行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税务部门应要求废旧物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在开办前报送其会计核算办法及其它资料,经营中的购销合同也同样报送备案,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要健全,要有专职财务会计;同时从企业进料计量计价开始,到投料消耗产出成品,直至最终销售,应有详细的各种原始纪录和凭证,如格式统一的过磅单、入库单、出库单和各种交接工作记录,以及收付款凭证,特别是现金付款凭证;要求企业健全存货的进、销、存明细分类账;对于废旧物资发票的领用应根据企业的规模、当期和累计销售额,一方面限量限面额供应,一方面验旧换新进行审核;税务部门还应掌握该行业的生产能力、投入产出比、能耗状况、原料和产成品的市场价格,以及购料单位和销货单位情况等,以加强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
(六)着重解决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的衔接工作,明确实践中不易掌握的各项规定中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废旧物资行业的情况,进行规范化的分类管理。充分开展税收调研工作,不断解决和规范实践中产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废旧物资行业税收政策和管理方法,如税务部门应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享受免税的三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作为衡量标准,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情况的变化,适时地给于其免税资格或取消其免税资格,并进行不同的税收管理。又如,由于有些废旧物资经营存在异地采购异地销售的特点,对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聘请的人员,应有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养老保险费缴纳等证据证明其身份,以区别于对个人经营的税收征管。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在各地设立货场,若不收款、不开票,则并入总机构统一纳税,但异地货场的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