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废旧电池处理的发展

更新时间:2025-04-27T15:04:37 | 人感兴趣
配合和支持废电池的回收工作。而亚洲的日本在回收处理废电池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有关一次性电池对环境影响的研究和回收利用的工作在日本都已经展开, 其他电池如铅酸电池, 日本可做到百分之一百的回收。另外, 据日本电池工业会介绍, 2000年是日本实行3R计划的第一年, 即改过去的“ 大量生产, 大量消费, 大量废弃”为现在的“ 循环, 降低, 再利用”。

    从“使用周期”的角度看,电池的生产、使用到废弃也是一个商品的生命周期。因此,选料、制造、运输、销售、使用、回收利用、最终处置等环节,都必须加强环境管理,企业在制定生产计划、开发新产品和回收废弃产品时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和丢弃电池时也不能对环境造成危害,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完善。丹麦是欧洲最早对电池进行循环利用的国家,1997年镍镉电池的回收率就已达到了95%。

    我国是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 每年电池的生产与消费量可达180亿只, 占世界总量的1/4。各级政府已开始重视废电池的管理与处置,目前主要限于对锌锰电池和镍镉电池的回收,但效果并不明显。制约此项工作普及、深入展开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是电池的品种多、数量大,难于分类,收集困难;其二是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回收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保障、激励措施。我国废电池回收率低的现状直接限制了处理规模的扩大和处理技术的提高, 进而严重阻碍了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化过程。因此抓好废电池的回收工作应是废电池处理工作的首要环节, 但我国迄今为止还未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回收利用废电池的法律法规体系来保障废电池的完全回收。其次, 大力开发废电池处理技术, 将其变为有用的资源或无害化也是废电池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在这方面国内目前还处于科研和实验阶段, 有少数工厂开展了废电池的再利用, 但技术尚不成熟, 并且还存在有原材料严重不足、利润太低等问题。因此, 我国在废电池回收处理这一领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面临的很多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当然我们国家也颁布了一些法令来控制废电池中的最大污染——汞。1997年,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外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环保局、国家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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