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全市废品收购站 半数网点面临退市危机

更新时间:2025-05-15T00:05:02 | 人感兴趣
口、输变电站、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周边距离500米远。

    老城区废品回收网点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老六区行政街道辖内的收回网点经营面积不少于200m2,不包括2004年以来通过 “镇改街”、“村改居”增加的行政街道内的回收站。

    非老城区废品回收网点

    经营场地面积应在500m2以上。

    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

    应与工商登记的经营住所相一致,不少于1000m2的储存场地。

    经营废品回收的建筑地

    必须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围墙,场地内有相应办公区(面积在10m2以上)和收购台,用间隔墙(带批荡扫白)划分相对独立的收购区、挑拣区、分类存放区,留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盖顶棚应采用非燃或阻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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