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是什么?
(1)复杂性。危险废物产生源涵盖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导致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其污染环境的过程可能会经过转化、代谢、富集等各种方式而变得非常复杂。
(2)滞后性。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尤其是以固态形式存在的有害物质向环境中的扩散速率相对比较缓慢,但一旦发生了环境的污染,所造成的损害是持续不断的,不会因为危险废物的停止排放而立即消除。
(3)不可恢复性。有些危险废物若处理处置不当或发生环境污染后,治理难度大费用高或者现有技术无法治理,会导致生态恢复缓慢或者无法恢复。
9. 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900-003-04)。
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900-249-08)。
沾染PCBs、PCTs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900-011-10)。
10. 电器电子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吗?
电子废物,是指废弃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及其废弃零部件、元器件和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纳入电子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并非所有的电子废物都属于危险废物,只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电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如: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
11. 什么是有害垃圾,它属于危险废物吗?
(1)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常见的有害垃圾包括废灯管、废油漆、杀虫剂、废弃化妆品、过期药品、废电池、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等,有害垃圾需按照特殊正确的方法安全处理。《固废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48号)明确,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酸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等。
(2)并非所有的有害垃圾都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废铅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家庭源危险废物未集中收集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各市、县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进行分类收集,且运输工具和暂存场所满足分类收集体系要求的,从分类投放点收集转移到所设定的集中贮存点的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12. 放射性废弃物污染防治适用《固废法》吗?
根据《固废法》第二条规定,放射性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13. 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主要产生哪些危险废物吗?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49其他废物”中“900-047-49”废物的有关规定,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