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加强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工作意见通知

更新时间:2025-08-25T02:08:55 | 人感兴趣
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公安、综治、经贸、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和供销、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建设等单位组成的废旧金属收购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交流、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废旧金属收购管理中的问题。各级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二)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经营业主因主动反映问题、提供破案线索造成经济损失的,各地要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并予以奖励。对促进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治作用。指导帮助行业协会逐步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提高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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