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草案)

更新时间:2025-05-14T12:05:32 | 人感兴趣
照设置规范配备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同时,要求有关居民和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禁止任意丢弃、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在运输方面,要求收运单位采用密闭的车辆和船舶运输,并保持车辆、船舶的整洁、完好,实行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还应该按照要求分类收运生活垃圾,同时建立生活垃圾收运评议制度,对连续两年被评议不合格的收运单位,由市容环卫部门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协议;在处置方面,明确了生活垃圾处置单位的处置规范,要求处置单位按规定向市容环卫部门报送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同时建立生活垃圾处置评议制度,对连续三年被评议不合格的处置单位,由市容环卫部门解除与其签订的处置协议。(《办法(草案)》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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