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生资源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5-08-25T15:08:38 | 人感兴趣
bsp;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经贸委、公安厅、工商局、环保局、建设厅、供销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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