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电子垃圾: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单机、手机等通讯电子产品等电子科技的淘汰品。
5.废旧织物:废旧衣物、鞋帽、箱包、家纺、纺织料等纺织类废弃物。
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
垃圾分类需要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齐心协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各公共机构要做好与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相关衔接工作,城管环卫等部门要支持配合辖区内公共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适应和满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形成有效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环节。市直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的配合工作,建立联络人对接制度,建立长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联动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要加强系统内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建立适应学校、医院、文体场馆实际需求的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
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公共机构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住建、发展改革、财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创新管理措施
各公共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要依托公共机构物业承包公司,充分发挥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员等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与作用,严格实施垃圾分拣标准。要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发挥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对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突出的公共机构,树立先进标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