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发动、媒体宣传、面对面宣传等措施,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大意义和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政府、第三方企业和志愿者队伍等组成不同主体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队伍,完善监督机制,全程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力争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宣传引导、考核监督、奖励激励以及二次分拣等措施,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和参与度。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理组织架构。
分类暂行标准
(一)日常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
1.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循环使用的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纸包装、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废大件可回收物等。
2.餐厨垃圾(湿垃圾):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糖、味精、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宠物饲料等。
3.有害垃圾: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和纽扣电池、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胶片、相纸、硒鼓墨盒、药品、水银温度计和血压计等。
4.其他垃圾: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型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厨余垃圾等。
(二)5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1.装修垃圾:装修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2.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3.绿化垃圾:树干、枝条、碎草、落叶、花败、水草等树、草、花的自然凋落或在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