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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烧废电线 废品店老板获刑8个月

更新日期:2025-05-03T01:05:32 | 人感兴趣
    露天烧废电线,废品店老板获刑8个月并罚款1万元。据悉,这是湖南省首例大气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去年12月6日,废品回收店老板宋声国、宋亮两人在雨湖区姜畲镇一废弃办公楼旁焚烧废网线、废电线、废电源等工业废物,提取其中的金属铜以获利。

    雨湖区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宋某等人阻挠执法,并继续焚烧废电线等工业废物达900公斤。环保部门检测显示,废气中致突变性污染物苯并芘超过国家排放标准9倍,涉嫌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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