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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

更新日期:2024-05-14T23:05:50 | 人感兴趣
    一、总则

    (一)制定发展纲要的必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为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发展纲要。

    (二)循环经济的内涵。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属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形态。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有效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根本途径,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省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四)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企业与公众的共同努力,走出浙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五)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努力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并举”的原则,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坚持“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的原则,实现企业、园区、社会的点线面三个层面的互动发展。

    (六)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资源生产率高、废弃物排放率低的清洁生产企业;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型工业(农业)园区和城市(镇);基本建成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危险物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色的经济体系。万元GDP能耗、水耗有所降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所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土地投资强度有明显提高,废物回收处理形成体系,生态工业园和生态小区建设有一定规模。

    其中至2007年底,全省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38%,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1.14吨标煤(当量值),比2004年下降15%;全省50%的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全省每公顷建设用地GDP产出率年均提高10%以上;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全省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免税销售总值达550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65%以上;全省完成300家清洁生产企业试点工作。

    三、重点领域、途径和任务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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