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偷千元基站电瓶当废品卖,作案11起价值十余万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两名通信公司维修基站的男子利用熟悉基站的便利,多次盗窃基站的备用电瓶,将价值1000多的电瓶以废铅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作案11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近日,槐荫警方通过锁定运输电瓶的面包车,抓获两名嫌疑人。

    11月22日,济南市槐荫分局接到某通信公司报警称:该公司一通信基站的电瓶被盗,该基站位于玉清湖派出所辖区。伊世金局长指示:案件扰乱了正常的通信运营秩序,要尽快破案,消除隐患。熊俊杰副局长靠前指挥。分局立即启动打击刑事犯罪区域化作战新机制,抽调刑警大队四中队和玉清湖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该电瓶体积不是很大,但重量从50斤到100斤不等,所以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嫌疑人至少两人。同时作案人作案手法熟练,作案时刻意躲避通信公司的后台监测,据此分析,案件系熟悉电信设备安装和使用的人员实施,从而缩小了侦查范围,但是案发现场均处于偏僻地段,工作条件差,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线索。玉清湖派出所民警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围绕作案后运输电瓶的车辆开展工作,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外延伸,调取了现场外围古城村周边各出入口的大量监控数据,夜以继日开展研判,对案发时间段出现的400余辆各类车辆进行筛查比对,从中发现一辆车号为鲁A8XXX0的面包车形迹可疑,案发当天该车的驾驶人员系孙某(男,22岁,济南市人)。孙某系某通信公司员工,熟悉基站电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经进一步工作,专案组确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1月28日上午11点在槐荫区张庄路附近将孙某一举抓获。

    孙某自认为作案手段隐秘,拒不交待犯罪事实。专案组灵活调整审查策略,适时出示犯罪证据,成功攻破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最终孙某如实交待了今年10月以来伙同赵某(男,26岁,济南市人)在槐荫区盗窃通信公司基站电瓶,作案8起,专案组立即派出民警对赵某实施抓捕,于当天下午2点左右在槐荫区闫千户小区附近将赵某抓获。经审查,赵某对盗窃通信公司基站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述出,其在于孙某“合伙”之前,就已经与李某有过三次“合作”,至此,两名嫌疑人共交代作案11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追逃中。

    据了解,孙某与赵某都属于技术型工作人员,熟知各种基点的工作规律,因为这种基站属于保障通信的备用电源,如果不停电,就不会发现电瓶被盗,所以他们选择的大多是郊区、人员稀少的站点,利用夜晚的时候,将电瓶偷走,以卖铅的价格卖给收废品的。他们有时也反套路偷窃,在白天,以工作维修的名义,堂而皇之的将其运走。

    至此,分局迅速破获了“11.22”特大系列盗窃电信设备案,打掉了一个专门盗窃基站电瓶的犯罪团伙,保障了正常的通信运营秩序,维护了我区良好稳定的社会治安局面。目前,嫌疑人孙某、赵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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